海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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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检查组到我县开展“汕尾市水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7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军率检查组到我县开展《汕尾市水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推动水环境保护工作走上法治化轨道,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林海、副主任陈岳文,副县长蔡碧霞陪同检查。

林军一行先后来到海丰黄江河河口湿地、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和公平水库等地,实地检查城乡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规划建设情况,听取我县贯彻实施《汕尾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工作情况汇报。

近年来,我县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水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不断加大《汕尾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的贯彻执行力度,以提升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构建治水综合体系为基础,系统谋划、综合推进、防治结合、高效落实水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县水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林军对我县认真贯彻实施《汕尾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给予充分肯定。同时,要求我县学深悟透《条例》,推动《条例》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沟通,明确分工和责任,制定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水生态环境保护再上新台阶,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要加大宣传力度,多形式多角度学习贯彻《条例》,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引导全社会共同保护蓝天碧水。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