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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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召开“实施生态修复 建设绿色矿山”对口协商会

10月10日上午,翁源县政协副主席刘雪强率领县政协提案委委员调研红岭钨矿项目推进情况,并召开“实施生态修复 建设绿色矿山”对口协商会。县自然资源局及市生态环境局翁源分局相关人员一同参加。



刘雪强一行通过现场参观、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红岭钨矿的历史沿革、采选矿系统、项目选址规划、目前推进进度等情况。
翁源红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负责人围绕绿色矿山建设,汇报了企业依法办矿、资源开发与利用、开展探矿工作和科技创新、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等方面的情况,还汇报了红岭钨矿6000t/d(吨/天)采选扩建项目、废石加工及皮带廊项目建设推进情况和遇到的困难。



县自然资源局及市生态环境局翁源分局相关人员分别汇报了我县绿色矿山创建情况和红岭钨矿生态修复情况。政协委员们围绕项目要素保障、污染防治等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
据了解,2018年至今,我县依托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实施矿山修复治理项目4个,新增矿山恢复治理面积123.76公顷。目前我县有效期内矿山共3家,仅红岭钨矿取得绿色矿山认证,于2018年3月获得“广东省绿色矿山”称号。
刘雪强指出,绿色矿山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进矿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矿山企业要坚定信心,排除万难,争取项目早日动工;要按照科学、低耗与高效的原则,依据矿山资源状况与市场需求,合理规划设计,采用新技术、新装备实现矿产资源高回收率与高利用率,大力开展共半生资源与尾矿等二次矿产资源的综合回收利用;要落实环保责任制度,完善环保管理机制,强化矿区环保实施力度,做到“边开采,边治理”,全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刘雪强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要以最真诚的态度和最优质的服务,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和项目建设的“服务员”,推动项目早日动工建设;要加强监督和检查,督促企业严格遵守绿色矿山开采相关法律法规和绿色矿山开采相关要求,加强业务指导,以“谁开采,谁治理,边开采,边治理”和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相统一原则,深层次推动矿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


记者:韩利兰(文字) 欧阳京涛(摄像)

编辑:刘文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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